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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知识产权犯罪呈集团化趋势 假冒注册商标罪突出

来源:东莞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25 浏览次数:370

东莞作为制造业名城,众多的制造企业成为东莞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呈上升趋势,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频发,不仅 损害企业创新发的积极性,还影响辖区经济的稳定,必须严厉打击。4日15日,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3年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调研报告,对东莞两级法院 2013年来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进行统计分析,解读其犯罪特点和成因,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犯罪类型覆盖广 假冒注册商标罪尤为突出 

    据统计,2013年,东莞两级法院共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1宗,从犯罪类型上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等类型。

    在2013年东莞基层法院审结的44宗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共有被告71人,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的罪名有7个,覆盖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多 个罪名,其中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为23宗,涉案人数达到33人,案件人数和涉案人数占了总数的一半左右,涉及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为9宗,涉及到非 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为5宗,涉及到销售假药罪为2宗,涉及到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为2宗,涉及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为2宗,涉及到侵犯著作权罪为 1宗。也有部分犯罪类型没有涉及,比如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等。 

    制假售假以小规模为主 但集团化犯罪趋势明显

    在2013年基层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大部分制假人员还是采取小作坊的形式。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利益的驱使,制假售假行为有不 断扩大并形成产业链的形式。他们利用先进设备、采取先进技术、实施现代化管理的造假工厂,并逐步实行集团化规模生产,其中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达到15宗, 占到总案件的34%。比如第一法院审结的一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共有被告8人,他们以合法注册的工厂进行生产经营,聘请工人达40多人,涉案金额共计 468万元。共同犯罪、集团犯罪在知识产权犯罪中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  案件范围涉及领域多 社会危害性大

    从2013年审结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来看,知识产权犯罪的范围不断延伸、扩张,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内销产品到外贸出口产品,从高档 消费品LV包、NIKE鞋到高科技产品专业软件,从食用油、假酒等日常生活用品到boss眼镜、游戏机配件等精神文化用品。虽然知识产权犯罪属于经济领域 的犯罪,但是相关假冒伪劣产品与公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人身危险及社会危害性极大。同时,个别案件的涉案金额巨大,如被告人王容姣非法制造假冒的 BOSS等注册商标的眼镜盒及纸盒一案中,生产假冒产品31万余个,价值达到1400多万元。

    利润高需求大风险小 成知产犯罪主要原因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尤其是一些拥有良好商誉的知识产权,其产品的品牌附加值很高,蕴含着巨大的经济财富。从事知识产权犯罪,可以在短期内获得高额的非法利润,使得不少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为牟取非法暴利不惜采取非法手段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由于东莞是外向加工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小企业众多,个人开办企业非常容易,导致管理非常困难。且低收入群体较多,他们的消费能力有限,在购 买同类产品时,往往选择价格更为较低的假冒伪劣商品,是不是假冒无所谓。这种消费心态的普遍存在,无疑为滋生知识产权犯罪提供了市场和土壤。

    调研中还发现,由于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相对其他财产犯罪属于轻罪,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适用缓刑的占了绝大多数,罚金大多也在5万元以下,导致犯罪嫌疑人不惜采用践踏法律和市场规则的方式,公然制假售假,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建立机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行为

    针对日益频发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报告中提出我市务必建立知产刑事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有效对接机制,坚持严厉打击和有效预防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行为。

    工商行政部门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的审核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特别是对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管理。

    执法、司法等部门在查处、惩罚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时,要切实做到以严的标准,特别是对于主观恶意较大、死不悔改的生产商,要做到从重从快进行打击,增加违法犯罪成本。要坚决消灭无证经营的非法市场主体,加强出租厂房等房屋管理。

    公安经侦部门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要案的侦破力度,加强与工商、质监、烟草、文化执法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与配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互相协作、加强沟通、群策群力,形成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工作合力,建立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 的联动机制,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

    同时,社会公众的“打假力量”也要充分发动起来,依靠群众使违法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呼吁全体权利人积极参 与打假并建议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识别和抵 制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     

    在审判中,法院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庭审公开,做到知产审判邀请媒体旁听常态化,庭审观审、直播经常有,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经营、保护创新、打击侵权的正确导向,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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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东莞律师,东莞刑事律师,东莞律师网 钟华军律师,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四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东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公益服务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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